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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5 - 其他投诉及建议:客服服务投诉,知识产权问题等服务受理;

知识产权侵权举报邮箱:

【jubao_cbw@dangdang.com】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须知:

一、投诉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材料,即能够核实您身份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如您为个人投诉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您为公司投诉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2、权利证明,即对应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有效权利证书;

3、若您不是知识产权所有人,您还需提供知识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所有人给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诉对象

您需要提交相应的侵权商品和信息所在的链接,并告知您认为对方侵权的理由以及您的诉求。

三、投诉处理

一旦投诉成立,我们会移除侵权链接,若对方申诉,其申诉内容也会转送给您以便作出回应。

知识产权投诉、申诉处理细则

一、本细则中的“投诉”是指权利人针对当当网平台(www.dangdang.com)内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或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展示的商品信息有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发起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细则中的“申诉”是指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服务者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后,认为自己并未侵权的,有权进行反驳、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投诉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在发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有效的侵权通知,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投诉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联系信息;

2.权利证明文件:

2.1著作权侵权投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有);

(2)著作权合同、授权证明等拥有合法、完整著作权的证明材料;

(3)投诉盗版的,提供鉴定为盗版的鉴定证明文件;

2.2商标侵权投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商标注册证;

(2)商标转让证明(如有);

(3)商标变更证明(如有);

(4)商标续展证明(如有);

2.3专利侵权投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专利证书,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

(2)专利登记簿副本;

(3)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投诉,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2.4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投诉信息或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商品导致消费者与权利人品牌相混淆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投诉人权属具有独创性的证据、对比分析文件上的被对比商品与实际被投诉商品完全一致的证据等证明材料,下单截图、录屏、拆包视频、购买记录公证书等(如有)。

3.其他信息

3.1投诉时明确写明涉嫌侵权商品的具体商品链接;有多个涉嫌侵权链接的,请逐一列明每个链接;

3.2投诉时明确指出涉嫌侵权商品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并写明诉求,涉及专利侵权投诉需要提交详细的专利侵权对比分析;

4.投诉人承诺

投诉人应对投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完全的责任。错误或恶意发出通知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平台方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诉人有权采取限制投诉、屏蔽投诉等必要措施,并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四、平台方针对投诉的处理

4.1投诉人的投诉材料不足以构成投诉侵权的初步证据的,平台方有权通知投诉人补充足够的侵权证据重新进行投诉。

4.2投诉人的投诉材料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平台方将予以正式受理并将及时对被投诉商品采取下架处理,或对被投诉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4.3平台方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投诉人所提交的投诉材料通知被投诉人。

4.4被投诉人提交了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初步证据的,平台方依法将该声明及初步证据转送给发出通知的投诉人,投诉人可以在收到被投诉人反通知材料的十五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4.5平台方在将被投诉人不侵权证据转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有权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4.6投诉人有权撤回投诉,投诉人若需撤回投诉的,应向平台方发出通知并说明:投诉日期、投诉对象、投诉链接、撤回投诉理由(已调解、和解等)。平台方收到投诉人撤回投诉通知的,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将终止已采取的必要措施。因错误或恶意通知撤回投诉的,不免除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申诉

5.1申诉人应当在接到平台方转发的投诉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视为对投诉的认可。

6申诉人可以提交如下申诉材料:

6.1针对著作权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著作权许可协议,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进货证明、发票等),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2)其他可以证明不侵权的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底稿、自行创作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等);

(3)与权利人达成一致的证明(如有);

6.2针对商标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销售商品的授权文件以及可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进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进货证明、发票等);

(2)自有商标证明(如有);

(3)与权利人达成一致的证明(如有);

(4)生效法律文书等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6.3针对专利侵权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被控侵权商品来源于投诉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进货证明、发票等);

(2)被控侵权商品系根据申诉人自有专利权或他人专利权合法生产的凭证,包括权属证明和/或授权证明;

(3)被投诉商品与投诉人外观设计专利不相同且不相近似的对比说明;被投诉商品与投诉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采用的技术不同的对比说明;

(4)申诉人或第三人针对所涉及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已提出司法、行政等程序的凭证(如《无效申请受理通知书》、无效申请的证据资料、无效申请决定书等);

(4)申诉人或第三人针对所涉及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已提出司法、行政等程序的凭证(如《无效申请受理通知书》、无效申请的证据资料、无效申请决定书等);

(5)与权利人达成一致的证明(如有);

(6)生效法律文书等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6.4其他信息

申诉人在可以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前提下,还应出具一份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对申诉资料及申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6.5申诉人承诺

申诉人应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即时性,由于申诉人提供信息不实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申诉人承担。

六、平台方针对申诉的处理

6.1平台方接到申诉材料后,有权结合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对于申诉材料是否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进行审核。

6.2 申诉人的申诉材料无法有效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平台方有权对被投诉商品维持已采取的删除、屏蔽、下架等措施,且平台方有权按照平台规则、服务协议等对违规商户做出处理。

6.3申诉材料可以有效证明未侵权的,平台方依法将申诉人的申诉材料转送给发出通知的投诉人告知其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或去相应主管机关投诉或到法院起诉。

6.4申诉人可以与投诉人就投诉事宜自行达成调解、和解,达成调解、和解的,申诉人可以联系投诉人提交撤诉或者及时将双方的调解、和解结果,相关证明告知平台方。

七、平台方免责条款

7.1由于投诉人提供材料不全、未达到初步证据的要求或投诉人身份不明导致平台方无法及时受理投诉,视为平台方未知晓该投诉,平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7.2投诉人、申诉人应当就其投诉、申诉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对于投诉、申诉时未提供,而在随后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提出的新材料,投诉人、申诉人不得主张平台方审核不力,也不得据此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7.3因投诉人通知错误给被投诉人造成损害或者因投诉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被投诉人损失的,被投诉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投诉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平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7.4平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示双方的投诉和申诉信息。